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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題:案例分析
【資料1】
北京市確認“見義勇為”行為的政策規(guī)定,部分摘錄如下:
第四條下列行為應當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:
(一)同正在進行的侵犯國家、集體財產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;
(二)同正在進行的危害國家安全、妨害公共安全或者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;
(三)在搶險救災中,不顧個人安危,搶救國家、集體財產或者他人生命財產的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