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進一步嚴明紀律,強化警示教育,近日,縉云縣紀委通報了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。
1、胡源鄉(xiāng)農綜站原農機員張浙民挪用、貪污異地轉移資金問題。2014年至2016年期間,張浙民利用職務便利,挪用異地轉移補助款27.65萬元用于個人生活支出。2013年,以他人名義申報異地轉移安置,騙取異地轉移補助款3.6萬元。2017年1月,張浙民伙同村干部章良興、章志民將騙取的異地轉移補助款20.65萬元進行私分。2018年12月3日,張浙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,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
2、胡源鄉(xiāng)章村村黨總支委員、第六黨支部書記章良興,章村村第六黨支部委員章志民貪污異地轉移補助資金問題。2017年1月,章良興、章志民利用協(xié)助政府從事異地轉移安置工作的職務便利,伙同胡源鄉(xiāng)農綜站干部張浙民將騙取的異地轉移補助款20.65萬元進行私分。2018年12月3日,章良興、章志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,2人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
3、七里鄉(xiāng)大園村黨支部書記陶芝葵挪用扶貧資金問題。2016年至2018年期間,時任大園村黨支部書記陶芝葵挪用大園村扶貧互助社銀行賬戶中的20萬元,用于個人生活支出、墊付本應由大園村集體支付的工程款等。陶芝葵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。2018年12月3日,陶芝葵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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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點發(fā)力治理扶貧領域作風問題
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是當前最為敏感的問題,它是最重要的民生問題,涉及的都是最困難的群眾,是一個龐大的弱勢群體。抓作風建設,不管是扶貧領域還是什么領域,最重要的都是持之以恒,一旦稍有松懈,就易發(fā)生反彈現象。治理扶貧領域作風問題,需從四點發(fā)力。
一是提高政治站位。采取有效措施,加強干部教育培訓,教育引導各部門單位和黨員干部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認識,充分認識精準扶貧脫貧工作的重要性,查擺自身問題,列出整治計劃,并限時整改,以徹底解決在精準扶貧工作中走“表面程序”應付工作的問題。
二是夯實工作作風。嚴格落實第一書記、駐村工作隊管理辦法,細化分工和職責,強化干部作風督查,嚴查實督在扶貧領域干部作風問題,實行單項考核,對發(fā)現的問題啟動問責程序,嚴肅追究責任,以徹底解決第一書記、駐村工作隊干部、鎮(zhèn)村干部擔當意識薄弱,敷衍塞責,“等靠”嚴重思想問題。
三是強化責任落實。嚴格落實中省市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規(guī)定,成立檢查組對扶貧專項資金開展專項檢查;加大監(jiān)督執(zhí)紀問責力度,開展脫貧攻堅領域違規(guī)違紀問題專項治理行動;開通扶貧監(jiān)督舉報熱線電話,推行有獎舉報制度,以徹底解決扶貧干部開展工作存在走過場、敷衍應付現象,工作不切合實際、落實工作不及時等問題。
四是深化政策理解。對中央省市各項決策部署認真梳理,統(tǒng)一標準口徑,確保政策清、要求明,執(zhí)行一致,效率高。各部門單位堅持政策培訓學習規(guī)范化、常態(tài)化,對中央省市決策部署要求以及扶貧脫貧政策進行再培訓、再講解,貫徹落實脫貧攻堅領域方案,整理報告、臺賬、重要會議記錄,完善印證資料,規(guī)范檔案資料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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