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縣委巡察機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通知
縣直各有關部門(單位):
按照市編辦《關于設立市縣黨委巡察工作機構的通知》(德編〔2017〕1號)文件和市紀委《關于設立縣市區(qū)黨委巡察工作機構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德紀辦字〔2017〕2號)文件要求,我縣縣委設立了巡察機構。為解決工作人員問題,結合我縣實際,擬為縣委巡察機構選調工作人員,現(xiàn)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選調范圍與數量
選調范圍:縣直部門單位(含參公事業(yè)單位)中在編在職、具有公務員或參公身份的副科級以下人員。
選調數量:擇優(yōu)選調7名工作人員。
二、資格條件
1、中共正式黨員,政治立場堅定、黨性觀念強,公道正派、敢于堅持原則,自律意識強。
2、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,32周歲以下(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)。
3、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,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。
4、專業(yè)不限,法律、會計、審計、經濟、金融、刑偵預審專業(yè)優(yōu)先。
5、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,能適應長期加班、出差等工作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作為選調人選:
1、曾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;
2、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;
3、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;
4、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,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(guī)定的;
5、尚在新錄(聘)用或任職試用期的;
6、與縣紀委監(jiān)察局機關、派駐機構工作人員有夫妻、直系血親、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;在職副科級以上干部的配偶、子女及子女的配偶。
7、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方法步驟
采取公開報名、資格審查、組織考察等方式進行。
(一)公開報名
采取個人自愿和組織審核推薦相結合的方式。
報名人員填寫《寧津縣委巡察機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》(附件1,以下簡稱《報名表》)、《家庭情況及主要社會關系信息采集表》(附件2,以下簡稱《信息采集表》)。各部門單位審核同意后,在《報名表》審查意見欄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黨組(黨委)公章。
報名提供材料:本人1寸近期免冠證件照電子版(jpg格式,名稱為本人姓名),《報名表》《信息采集表》紙質版(一式三份)及電子版,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。
報名時間:4月17日—19日,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8:00(公選王遴選網提醒您:不要錯過選調考試的重要時間節(jié)點)
報名地點:寧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科
(二)資格審查
縣委組織部、縣人社局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復審。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,凡發(fā)現(xiàn)報名人選檔案年齡、工齡、黨齡、學歷、經歷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、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,報名信息不真實的,一律取消報名資格。
(三)組織考察
縣紀委、縣委組織部、縣人社局組成考察組對報名人選進行考察,考察采取差額考察方式進行??疾旃ぷ鲌猿值虏偶?zhèn)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?,遵循注重實績、突出能力、綜合擇優(yōu)的導向,全面、客觀、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質、能力素質、作風紀律、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,并認真核查考察對象檔案,核實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、相關手續(xù)是否完備??疾旖M根據考察情況,提出初步建議人選報縣委研究,擇優(yōu)確定選調人員。
(四)辦理手續(xù)
對確定的擬選調人員,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。公示期滿,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,按照有關規(guī)定,辦理相關手續(xù);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,取消資格。新選調人員試用期3個月,試用期滿勝任工作的,按照有關規(guī)定,辦理調動手續(xù)(隨轉行政、工資、黨組織等關系);試用期滿不能勝任工作的,回原單位工作。
四、紀律要求
嚴格推薦條件。有關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、嚴格把關,按照資格條件和有關要求,真正把政治素質好、綜合能力強、群眾公認度高的優(yōu)秀干部和業(yè)務骨干推薦出來。
嚴肅組織人事紀律。對有弄虛作假、營私舞弊等行為的,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嚴肅處理,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,確保公平公正。
咨詢電話:0534—5421981
監(jiān)督電話:0534—5422733 5221432
中共寧津縣委組織部 寧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17年4月14日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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