衡陽市衡山縣人民法院
2021年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
公選王遴選網訊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》及上級有關規(guī)定,結合司法改革和本院隊伍建設、審判工作需要,經院黨組研究,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。
一、選調人數
我院共計劃公開選調法院工作人員4名,具體崗位、人數、資格條件等詳見《衡陽市衡山縣人民法院2021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與職位表》(附件1)。
二、選調條件
(一)基本條件。報名參加選調,應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:
1.具有良好的政治、業(yè)務素質,品行端正,實績突出,群眾公認;
2.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,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;
3.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(含公務員試用期),并已辦理公務員登記,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;
4.現任職務為鄉(xiāng)科級副職及以下、職級為三級主任科員(或相當等級、職務、職級層次)及以下;近年來有單位異動的應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,新提拔的應在現職崗位任職滿1年;
5.身體健康,能勝任選調職位工作;
6.符合法院工作人員有關回避的規(guī)定;
7.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;
8.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。
(二)不得報考的情形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:
1.不符合報考基本條件的;
2.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;
3.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;
4.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,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(guī)定的;
5.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;
6.被依法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名單的;
7.干部人事檔案中“三齡兩歷一身份”存在問題,又未經組織認定的;
8.法律、法規(guī)及有關政策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。
以上工作經歷時間計算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。
三、選調程序
按照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、筆試、面試、體檢、考察、公示等程序和步驟進行。具體安排如下:
(一)發(fā)布公告
在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網、衡山縣黨政門戶網、衡陽市衡山縣人民法院網等媒體上發(fā)布選調公告。
(二)報名與資格審查
1.報名方式:采取現場報名方式。
2.報名時間:2021年1月18日至1月27日上午8:00至12:00,下午14:30至17:30。(公選王遴選網提醒您:不要錯過公務員遴選考試的重要時間節(jié)點)
報名地點:衡山縣人民法院六樓政治部
3.每人僅限報考一個職位,資格審查與現場報名同時進行。
4.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時應提交以下資料:
(1)《2021年衡陽市衡山縣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》(附件2);
(2)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張和照片電子版;
(3)本人身份證、學歷、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;
(4)法律職業(yè)資格證書(正本、副本)或會計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;
(5)《公務員登記表》復印件(需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);
(6)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(需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);
(7)單位同意報考證明(需加蓋單位公章);
(8)其他證明材料(參加綜合文秘選調報名人員提供縣級以上媒體發(fā)表的文字材料兩篇以上)
5.資格審查
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和考察時資格終審,并貫穿選調過程。報考人員必須符合報考條件要求,填寫的報名信息、提供的證書和資料必須完整、合法、真實、準確。在任何一個環(huán)節(jié)中發(fā)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,則取消報考資格或不予選調。如因個人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個人負責。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,確保能夠及時聯系,因無法及時聯系上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。
6、開考比例
報名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∶1。達不到上述比例的,經院黨組研究可降低比例,但不得低于2∶1,并向社會公布。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計劃。
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將在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網、衡山縣黨政門戶網、衡陽市衡山縣人民法院網統(tǒng)一發(fā)布,屆時一并通知筆試和領取筆試準考證相關事宜,請考生及時關注。
(三)考試
1.筆試
(1)筆試形式:筆試由衡山縣人民法院統(tǒng)一組織實施。筆試總分為100分,筆試主要內容:法官助理崗位為法律專業(yè)知識與實務、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試;財會人員崗位為財務專業(yè)知識、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試;綜合文秘崗位筆試內容為公文寫作、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試??荚嚂r間150分鐘。
(2)時間、地點:詳見筆試準考證。參加考試時,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。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。
(3)筆試成績發(fā)布:在衡山縣人民法院網上進行公布。
2.面試
(1)面試對象: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選,面試人選與擬選調人選的比例為2∶1。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2∶1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計劃。若出現末位并列情況,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。放棄面試的,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。
(2)面試形式: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,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。面試順序通過抽簽決定,由評委當場評分、當場統(tǒng)分、當場告知考生評分結果。面試總分100分。
(3)面試時間、地點:另行通知。
3、成績合成、排名
(1)成績合成:按筆試成績占60%、面試成績占40%的比例合成。筆試成績、面試成績、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。
(2)成績排名:按考試綜合成績進行排名;綜合成績相同的,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;筆試成績和綜合成績相同的,并列排名。
(四)體檢和考察
①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,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對象。體檢和考察對象與擬選調職位的比例為1:1。
②體檢由衡山縣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,體檢在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。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、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(試行)》和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(試行)》執(zhí)行。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。體檢時間、地點待定。
③考察由衡山縣人民法院會同縣委組織部考察。對考察對象的德、能、勤、績、廉情況及其政治業(yè)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,重點考察資格條件、道德品質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。同時進行資格終審,核實是否符合規(guī)定的報考條件,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、準確、有效。
④若體檢或考察中出現放棄、不合格的,則以報考同一崗位的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。
(五)公示和辦理手續(xù)
經筆試、面試、體檢、考察合格的人員,確定為擬選調人員,在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網、衡山縣黨政門戶網、衡陽市衡山縣人民法院網上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,公示期間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的監(jiān)督。公示期滿,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,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后,辦理調動、任職等相關手續(xù);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,取消錄用資格。
四、選調的監(jiān)督
本次選調工作,衡山縣紀委監(jiān)委派駐縣人大機關紀檢監(jiān)察組全程參與監(jiān)督。本次選調工作相關事宜,由衡山縣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。
監(jiān)督電話:0734-5810208(衡山縣紀委監(jiān)委派駐縣人大機關紀檢監(jiān)察組)
報名咨詢電話:0734-5822519、13875765242、17680770267
附件:
1.《衡陽市衡山縣人民法院2021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與職位表》.docx
2.《衡陽市衡山縣人民法院2021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》.docx
衡陽市衡山縣人民法院
2021年1月5日
湖南省直市直遴選②群 260663055